为做好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证生源质量,进一步提高公平性和科学性,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生工作方案。
一、组织结构及职责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任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博士招生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等,并组织实施,规范指导综合考核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学院工作小组负责聘任考核小组专家成员,每个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组 长:刘明杰 李红捷
副组长:王广胜
组 员:郭林 孙艳明 朱英 程群峰 翟锦
秘 书:刘晓燕
博士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
组长: 李红捷
副组长:高秋明 郑咏梅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学历研究生体检工作标准》要求。(详见:http://yzb.buaa.edu.cn/info/1035/1192.htm)
3、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报到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已取得国外硕士学位,其所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具有研究潜质,有从事科研工作的热情,有创新能力和良好的专业基础。
5、对于报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的考生,需为在科研院所从事信息技术领域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的一线科技人员。
三、学习方式、招生方式及招生计划
1、学习方式
学院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2、招生方式
北航化学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均为申请考核制。
3、招生计划
根据北航研招办已下达学院招生计划指标,本次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30名,具体以实际招生情况为准。
四、报名
1、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2021年3月29日20点至2021年4月8日17点,考生通过教育部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报名号并成功支付报名费,方视为完成网上报名。报名过程中考生须务必填写详细有效的通讯地址,必要时用于向考生寄发重要材料。
2、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名材料:
A、基本报名材料:
(1)完成网上报名后,系统生成的《报名信息表》,须有考生学习或工作所在单位相关部门意见和考生本人签署承诺。往届生若无工作单位,则有档案存放管理部门盖章即可。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 (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推荐书;须有专家亲笔签名(推荐书模板详见附件1)。
(3)应届生须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若无工作单位,须有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复印件,并须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4)本科和硕士阶段学位证书或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须复印封面、个人信息页和注册章页)。
(5)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6)现实表现材料(详见附件2:申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的现实表现)。综合考核时不仅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还将结合其学习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进行评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7)考生本人签字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详见附件3身体健康情况说明模板)
(8)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详见附件4)
(9)个人简历,内容含拟申请学科、专业、报考导师、教育经历、研究奖励、获奖或其他荣誉,以及其他能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如有) 。
B、业务水平证明材料:
(1)外语水平证书扫描件;
(2)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1份,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研究工作进展情况;
(3)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
(4)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计划(3000字)
A、B电子版请于2021年4月9日17点前压缩发liuxy1566@buaa.edu.cn ,邮件主题命名为:***申请2021年北航化学学院博士研究生。
请于2021年4月11日17点前将纸质版材料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主楼D121。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10-82316171。
考生须确保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一致,并且所有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如果出现信息填写错误,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立即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五、资格审查
学院将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专家通过考生的外语水平证书、本科及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攻读博士期间科学研究计划等材料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做出综合评价,评价合格方可进入综合考核,资格审查结果将第一时间公示在学院网站。
六、具备综合考核资格的考生测试系统、考核时间及注意事项
具备综合考核资格的博士研究生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采用“腾讯会议”作为网络平台,“钉钉”作为备用平台。
腾讯会议 下载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
钉钉 下载地址:https://www.dingtalk.com
(一)测试环节:
请所有具备综合考核资格的考生提前下载安装网络平台,熟悉操作流程,并按照学院后续通知配合完成测试。
(二)综合考核(笔试和面试)时间:
详见后续网站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网站。
(三)注意事项:
1、考生设备要求:考生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测试和综合考核,双机分别从前后方向进行视频采集。其中一台设备为有视频通话功能的电脑,用于拍摄考生正面,该设备的音频和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另一台设备可以是电脑或手机,用于拍摄考生侧后方,该设备的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关闭音频,且保证主机位电脑全屏清晰可见。请保证设备电量充足或外接电源线缆。请确保考核当天电话畅通,并尽量选用有线网络。
2、考生网络要求:建议全程在宽带网络及相应的WIFI 下完成,如确需使用4G 网络,请保障4G 网络畅通且不受闹铃、来电及其他即时通信软件的干扰,并注意留有充足的流量。
3、考场要求:考生须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综合考核。考核期间严禁他人进入或与他人交流,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桌面仅可摆放身份证。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非面试指定的电子设备等,所用电子设备内不得存放考试相关的电子资料。面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笔试和面试过程中都有人脸识别环节,考生须配合工作人员要求核验身份、展示相关证件。
4、画面要求:考生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头发不可遮挡耳朵。考生端不允许录音录屏录像。
5、特别说明:考生遇到特殊不可抗力情况时(断网、断电、死机等),须立即向学院工作小组反映,电话:010-82316171,学院将视具体情况,重新向该生发起考核,重新选择考题再次考核,以保证考核公平公正。
七、计分及拟录取方法
综合考核主要通过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综合评价学生掌握专业知识情况、实际运用知识能力及培养潜力。
(一)综合考核总成绩:300分,笔试部分满分150分,面试部分满分150分。具体如下:
1、笔试部分:150分
专业英语(满分70分)、综合能力考核(含无机化学)(满分80分);
2、面试部分:150分,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外语水平(满分50分);
(2)相关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满分50分);
(3)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相关实验技能及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学术思想、创新意识、逻辑思维能力、科研经历及对本学科前沿了解程度(满分50分);
综合考核中的面试部分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等,思政部分不计入总分,但是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
1、笔试成绩低于90分者没有资格进入面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拟录取。
根据笔试、面试两部分成绩之和的排名和导师招生情况提出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拟录取。最终录取结果,以研究生院发出的正式录取通知书为准。
2、学院根据“申请考核”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综合考核成绩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
八、公示、复议
1、录取结果公示。综合考核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将于考核后第一时间公示在学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复议制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考生可将申诉或投诉发至liuxy1566@buaa.edu.cn。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九、其他
1、考生应确保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完整真实、及时准确。
2、综合考核相关的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考核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考后不得向他人透露复试内容。未经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终端设备退出考场的,视为主动放弃考核资格。
3、综合考核期间不得恶意断网,若考核过程中出现意外断网等情况,须立即向我院招生工作小组反映,电话:010-82316171。考生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考核的,亦视为主动放弃考核资格。
4、所有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
5、未尽事宜请参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相关规定。
化学学院
2021年3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