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研究生院下发至我院的招生指标,特制定本招生工作方案。
一、组织结构及职责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任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博士招生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等,并组织实施,规范指导综合考核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学院工作小组负责聘任考核小组专家成员,每个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组 长:刘明杰 刘克松
副组长:王广胜 张绍丽
组 员:张瑜 孙艳明 李燕 田东亮 赵勇
秘 书:陈静
博士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
组 长:刘克松
副组长:杨青林
组 员:康建新 陈静
二、报考基本要求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化学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人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学历研究生体检工作标准》要求。(详见:http://yzb.buaa.edu.cn/info/1035/1192.htm)
三、招生方式、招生计划与学习方式
1、招生方式
北航化学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为本科直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
(1)、本科直博
已于2022年10月完成。
(2)、硕博连读
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除满足“二、报考基本要求”外,还须满足:
报名时须为北航在学学历硕士研究生(不含应届硕士毕业生),且须获得硕士生导师和硕士所在招生单位同意。
(3)、申请考核
报考申请考核的考生除满足“二、报考基本要求”外,还须满足:
①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②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报到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招生计划
学校研招办在本方案公布前下达至我院的博士招生指标如下:全日制博士指标35个(其中包括本科直博1个,已完成),卓越交叉专项指标10个,雄安专项指标2个,非全日制指标2个。根据研招办下发至我院的指标,结合我院相关制度,特制定本次招生计划(见下表)。具体以实际招生情况为准。
3、学习方式
北航化学学院2023年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所有拟录取为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研究生均须签订相应的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博士研究生培养协议(详见http://yzb.buaa.edu.cn/info/1002/2771.htm),按照协议进行培养管理。
四、申请流程
1、网上报名
考生通过教育部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点击网站页面右上角“博士网报”,注册学信网账号并登录,阅读教育部公告和考试承诺书,按照网站提示完成报名(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报名号并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方视为完成网上报名)。报名过程中考生务必填写详细有效的通讯地址,必要时用于向考生寄发重要材料。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9日17点至2023年4月24日17点。
2、报名材料准备
A、基本报名材料:
(1)完成网上报名后,系统生成的《报名信息表》,须有考生学习或工作所在单位相关部门意见和考生本人签署承诺。往届生若无工作单位,则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盖章即可。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 (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 的推荐书,须有专家亲笔签名(推荐书模板详见附件1)。
(3)应届生及硕博连读考生须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若无工作单位,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复印件,并须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4)本科和硕士阶段学位证书或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生及硕博连读考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须复印封面、个人信息页和注册章页)。
(5)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6)现实表现材料(详见附件2申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的现实表现)。综合考核时不仅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还将结合其学习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进行评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考生本人签字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详见附件3身体健康情况说明模板)
(8)考生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4)
(9)个人简历,内容含拟申请学科、专业、报考导师、教育经历、研究奖励、获奖或其他荣誉,以及其他能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如有)。
(10)硕博连读考生还须提供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化学学院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详见附件5)
B、业务水平证明材料1:
(1)如有外语水平证书,请提供扫描件;
(2)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研究工作进展情况;硕博连读考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如有)、研究工作进展情况;
(3)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
(4)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计划(3000字)。
C、业务水平证明材料2(往届生补充材料):
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1份。
硕博连读考生将以上电子版材料清晰扫描后按顺序合并为1个pdf文件,命名为“2023年硕博连读报名材料-拟报考导师姓名-考生姓名-手机号”。
申请考核的应届考生将以上电子版材料清晰扫描后按顺序合并为1个pdf文件,命名为“2023年申请考核应届生报名材料-拟报考导师姓名-考生姓名-手机号”。
申请考核的非应届考生将上述A组材料和B组材料电子版材料清晰扫描后按顺序合并为1个pdf文件,命名为“2023年申请考核非应届生报名材料1-拟报考导师姓名-考生姓名-手机号”;将上述C组材料作为另1个pdf文件,命名为“2023年申请考核非应届生报名材料2-拟报考导师姓名-考生姓名-手机号”。
3、报名材料提交
所有报名考生均需提供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材料,两个版本材料须保持一致,若因提交材料不一致导致的后果考生自负。
电子版材料提交:请考生于2023年4月24日18点前完成电子材料提交(系统到时间自动关闭)。登录北航相关网站注册并按照“2、报名材料准备”中所述要求准备并提交电子材料。提交电子版材料网址为:https://n.buaa.edu.cn/v2/site/login,提交材料操作办法请见附件6。(注:报名电子版材料只可提交一次,请确认检查无误后再提交。)
纸质版材料提交:请将“2、报名材料准备”中所述全部材料按顺序排好装入档案袋中,不装钉,可用长尾夹,档案袋封面写明“2023年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博士报名材料-拟报考导师姓名-考生姓名-手机号”)。纸质版材料提交方式为线下提交。
提交材料时间:2023年5月8日10:00-11:00
提交纸质版材料地址:北航沙河校区实验4号楼303右
联系电话:010-61716538
考生须确保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一致,并且所有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如果出现信息填写错误,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其报考、录取资格无效,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五、资格审查
学院将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专家通过考生的外语水平证书、本科及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硕博连读考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如有)/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攻读博士期间科学研究计划等材料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做出综合评价,评价合格方可进入综合考核,资格审查结果将第一时间公示在学院网站。
六、综合考核
硕博连读的综合考核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申请考核的综合考核采取现场笔试加现场面试的方式。
具体安排详见如下:
笔试时间:2023年5月8日14:00-16:00
笔试地址:沙河校区三号教学楼411教室(J3-411)
笔试成绩将于5月9日在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关注学院网站。
面试时间:2023年5月10日8:30
面试地址将在线下提交纸质材料时告知。
1、硕博连读的考核内容
硕博连读综合考核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满分为150分,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不合格)、专业外语(50分)、基础知识(50分)和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50分)。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包含5分钟考生自我陈述及15分钟专家提问。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外语:口语、听力等。
(3)基础知识:相关学科基础理论、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
(4)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科研经历及科研道德,对本学科前沿了解程度,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学术思想和创新意识等综合能力。
2、申请考核的考核内容
申请考核的综合考核采取现场笔试加现场面试的方式,考核满分为300分,笔试部分满分150分,面试部分满分150分。具体如下:
(1)笔试部分:150分,综合能力考核(含基础化学)。注:申请考核的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满分60%者没有资格进入面试。
(2)面试部分:150分。面试方式及考核内容与硕博连读考核方式考生一致。
七、拟录取说明
学院根据2023年博士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依据综合考核成绩(按报考导师)从高到低择优拟录取。硕博连读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成绩、专业外语成绩的顺序,依次从高到低择优拟录取;申请考核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拟录取。注:不同考核方式(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的考生在各自类别内排序依次拟录取;报考相同导师的考生在报考该导师的考生内排序依次拟录取。
申请考核的考生笔试成绩低于90分者没有资格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90分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如导师有新增指标,在报考该导师的考生中按成绩排序依次拟录取。
最终录取结果,以研究生院发出的正式录取通知书为准。拟录取的博士生,提交档案材料、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工作请关注北航研招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八、公示、复议
1、拟录取结果公示。综合考核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将于考核后2个工作日公示在学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复议制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考生可将申诉或投诉发至bhhxyjs@buaa.edu.cn。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九、其他
1、考生应确保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完整真实、及时准确。
2、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考核期间及结束后,均不得透露或传播试题内容等,如为线下面试,考生不得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如为线上,面试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如若违规,考生应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3、综合考核期间如有紧急情况可拨打电话:010-61716538。考生无故不参加面试者或擅自操作面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者,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4、所有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
5、未尽事宜请参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相关规定。
化学学院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