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资格及原则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统考生复试分数线为:
报考工学满足:总分>=300分,政治、外国语>=40分、业务科目>=75分。
报考理学满足:总分>=290分,政治、外国语>=40分、业务科目>=80分。
2、本学院今年招收调剂生, 调剂考生必须第一志愿报考北航工学专业,初试成绩满足:总分>=300分,政治、外国语>=40分、业务科目>=75分。
3、已经确定为拟录取的推免生。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5、师生双方双向选择。
二、复试流程及评分标准
1、复试资格审核:参加复试的考生递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详情参见北航招生信息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的说明》,考生可提供有助于证明自己专业背景和能力的相关材料。
2、复试政策说明会:2010年3月29日上午8:30-9:30,地点:3号教学楼309教室,全体复试考生参加。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均需A4复印纸左侧装订)同时交复试费100元(已交过复试费的推免生不再缴费)。
3、复试形式、时间及地点安排:招生复试分两部分进行。复试成绩为300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各150分。
笔试科目为 物理化学 3月29日上午10:30-12:00 地点:3-309教室
面试以学科专业为单位,由各学科专业组成面试小组,设秘书1名,每生面试时间为15~20分钟。主要考核以下几方面:
(1). 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2). 英语听说能力。
(3). 考生学术背景和研究兴趣等。
面试时间:3月29日下午,地点另行通知。
4、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按入学考试总成绩进行高低分排队,择优录取。
三.其他
1. 考生于3月30日上午10:00到新主楼D121查看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拟录取的考生领取以下材料:《导师简介》和《报考导师志愿表》、《政审表》,计划外录取考生领取《协议书》等。
2. 3月30日前拟录取考生双向选择指导教师,将《报考导师志愿表》返回D121。
未尽事宜参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相关规定,其它与复试相关事项请与化学与环境学院研究生教务联系。
地点:北航新主楼D121(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2316171 联系人:李琳 老师
电子邮箱:lilin-mail@buaa.edu.cn
201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