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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度第二批卓越百人博士后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03    作者:崔钰莹     来源:人事处    点击:


各位老师:

 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卓越百人博士后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北航人字【20158号)的相关规定,现启动2020年度第二批卓越百人博士后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卓越百人博士后人选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和学校关于博士后的相关申报条件;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开阔的学术视野和团队合作精神,学术作风端正、严谨;

3.年龄不超过32岁,具有海外知名大学或国内大学顶尖学科博士学位;

4.近年来,在本专业领域有影响力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为完成、转化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做出重要贡献,具有成为优秀科学家或学者的潜质。

二、支持方式及相关待遇

参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卓越百人博士后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北航人字【20158号)文件执行。

三、应聘程序

申报人需通过博士论文答辩后向所在学院申报,经评审后上报高层次人才中心。经学校初审、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最终人选。最终人选可按照学校和全国博管办等相关要求办理入站。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 申报材料包括:

1)卓越百人博士后申报审批表(纸版)1份、电子版;

2)卓越百人博士后申报人选情况统计表电子版;

3)相关附件材料(纸版)1份;

2. 附件材料(纸版)应包含:

1)学术成果清单及论著封面及首页、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2)专业检索机构开具的论文检索证明(含期刊分区、领域排名、影响因子及他引情况,未检索到的论文需提供刊源证明、论文原文及录用通知),论文检索证明中的论文顺序应与审批表中的代表性论著部分内容、顺序一致;

3)主持或参与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和获得奖励证书复印件;

42封知名同行专家的推荐信和1封博士导师推荐信;

5)已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包含博士、硕士、本科)、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未获得的提供答辩决议和在读证明;

6)在海外任职/在读的证明材料或留学归国人员证明;

7)其他需要特别提供的支撑材料。

五、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申报材料提交截至时间为9111800前,纸版材料(审批表、汇总表)请交至院办(新主楼D121);电子版申报材料请以“卓百博士后+姓名+学院”命名,发送至邮箱:cuiyuying@buaa.edu.cn

六、其他说明

1. 申报所需材料请详见附件,面试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 如申报人为非华裔,请合作导师加强与申报人的沟通,确保申报人在站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


联系人:崔钰莹

联系方式:13910202741

 

                                              化学学院

                                              2020.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