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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三批卓越百人博士后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26    作者:崔钰莹     来源:人事处    点击:

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卓越百人博士后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北航人字〔20158号)的相关规定,现启动2021年度第二批卓越百人博士后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卓越百人博士后人选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和学校关于博士后的相关申报条件;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开阔的学术视野和团队合作精神,学术作风端正、严谨;

3.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具有海外知名大学或国内大学顶尖学科博士学位,且博士毕业不超过两年;

4.近年来,在本专业领域产出高质量代表性成果,具有成为优秀学者的潜质。自2021年度第二批卓越百人博士后申报截止日期(2021611日)之后入站北航的普通博士后可进行申报,申报人需未申报过卓越百人博士后。

二、支持方式及相关待遇

参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卓越百人博士后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北航人字〔20158号)文件执行。卓越百人博士后支持期2-3年,学校资助税前23/年(不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在站期间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等项目的,国家资助学校不统筹,与卓越百人博士后薪酬叠加,国家资助期内最高可达税前43/年(不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

三、应聘程序

申报人向拟入站学院申报,经评审后上报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经学校初审、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最终人选。最终人选需在公示完六个月内,按照学校和全国博管办等相关要求办理入站。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

1)卓越百人博士后申报审批表(纸版)1份、电子版;

2)卓越百人博士后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3)相关附件材料(纸版)1份;

2.附件材料(纸版)要求:

附件材料需与审批表中所填内容一一对应,对审批表中所填内容进行支撑证明。

1)学术成果清单;

2)主持或参与的主要科研项目、奖励证书、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包含本人姓名、排名等情况);

3)代表性论著封面、首页复印件及专业检索机构开具的论文检索证明(含期刊分区、领域排名、影响因子及严格他引情况,未检索到的论文需提供刊源证明、论文原文及录用通知)。论文检索证明中的论文顺序应与审批表中所填代表性论著部分顺序一致;

4)2封知名同行专家的推荐信和1封博士导师推荐信;

5)已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包含博士、硕士、本科),未获得的提供答辩决议(或预答辩决议)和在读证明;

6)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7)现任职/在读的证明材料或留学归国人员证明;

8)其他需要特别提供的支撑材料。

3.学院统一审查材料

纸版材料(审批表、汇总表)要求签章齐全;电子版申报材料要求完整填写,以“卓百博士后+姓名+学院”命名。相关纸版、电子版申报材料统一于202198日(周三)12:00之前,报送至人事秘书处(邮箱:cuiyuying@buaa.edu.cn,地址:实验4-305左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1.申报所需材料请详见附件,面试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如申报人为非华裔,请合作导师加强与申报人的沟通,确保申报人在站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