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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同行听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16     点击:

关于全面开展同行听课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扎实推进“双一流”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健全多维度教学质量评价体系,进一步提升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师教学能力,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同行听课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北航教字[2018]12号)相关要求,针对全校本科课程,启动同行听课工作。

一、听课人员

承担学校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每人每学期听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本科课程不少于1次,每次听课时长不少于1学时。允许跨学院(单位)、跨专业听课。

二、听课范围

每学期学校开设的所有本科课程,建议以基础课程、核心专业课程和核心通识课程等为听课重点。全校本科课表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教师下载”板块查询下载。因存在临时调停课、换教室等情况,具体上课时间和地点请以教务管理系统为准。

三、听课要求

听课人员根据工作情况和课表自主安排听课,也可有针对性地跟踪听课。听课人员须在上课前进入教室,并向授课教师示意说明。遵守课堂纪律,勿中途离开或接打手机。

听课人员应认真填写《同行听课记录表》(听课记录表分理论、实验/实践、外语、体育四种)。听课后可向任课教师或开课单位反馈意见与建议。每次听课后一周内,将同行听课记录表交至本单位本科教学秘书处。

四、组织保障

各教学单位要结合学校文件,制定《同行听课制度实施细则》,建立同行听课工作考核机制,并给予听课人员相应教学工作量认定,具体实施细则经各单位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每学期期末各教学单位将同行听课统计汇总情况报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

                             2018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