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推荐2015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学院教字〔2018〕7号
为确保2015级学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性,我院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基础上,遵照学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北航教字〔2014〕14号,特制定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 基本原则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突出能力考查,注重学生学习成绩、一贯表现,加强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免和录取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的学生。
凡是具备推免资格的学生都可以报名申请参加校内外研究生的推免。
二、推免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当年应届毕业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2、身体健康、符合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3、实践能力较强,实验、生产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合格;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学习成绩优秀
推免资格的学生成绩为前三年本科培养计划中的GPA成绩。根据我院推免生名额,对学生进行年级排名,按名次推荐。排名在先者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需要签署放弃推免承诺书,成绩不计入推免排名。
(2)德智体全面发展,连续两年获得优秀生资格者。
(3)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获得冯如杯一等奖的第一作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免
1、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在推荐截止日前受校级以上(含)处分的;
3、有“作弊”记录的;
4、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
5、必修课有2门以上(含2门)不及格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推免及录取资格
1、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推荐后受校级以上(含)处分的;
3、有违法行为,受司法部门处罚的;
4、最后一学年,有一门必修课程不及格的;
5、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或毕业设计(论文)不合格的;
6、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
五、步骤和要求
1、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组织实施。名单如下:
组长:院长
副组长:主管本科教学副院长
成员:书记、副书记、系主任、班主任
秘书:本科教务秘书
2、根据学校教务处公布的GPA成绩进行年级排名,按150%比例确定推免生面试人选。
3、由学院统一组织面试(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按照综合考虑专业成绩(70%)和面试表现(30%)排名,确定拟推免生人选。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查确定推免生人选。
4、拟推免生人选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后,进行公示。
5、推免生人选按规定填写申请材料。
六、附则
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的相关规定,由推免研究生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七、申诉渠道
化学学院联系电话:82313951 联系人:王静娟
邮箱:hxbk@buaa.edu.cn
学校教务处联系电话:82338761 联系人:苏 隆
邮箱:sulong@buaa.edu.cn
监察处联系电话:82338830 联系人:方滨艳
邮箱:jwxf@buaa.edu.cn
化学学院
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