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国防项目的科研需求,为培养储备面向未来国家重大战略的拔尖创新人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以下简称北航)化学学院在先进制造领域拟招收2名全日制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
全日制工程博士拟招收 2名。招生计划如下:
工程博导姓名 |
招生专业名称 |
招生代码 |
拟招生人数 |
江雷 |
085272 |
先进制造 |
1 |
郭林 |
085272 |
先进制造 |
1 |
二、报考要求
1.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
(3)我校在学学历硕士研究生。
(4)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
a.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入学之日);
b.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三名);
c.修完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位必修课,并提交进修单位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提示: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课以及两门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非学历硕士考生在报考时如果尚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按同等学力人员对待。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规定。
4.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5.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须满足根据学科特点、人才培养目标制定的外语水平要求。
三、报考事宜
(一) 网上报名(含网上支付)
全日制工程博士网上报名时间:5月8日12:00- 5 月13日24:00。
网上报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请考生点击页面右上角“博士网报”注册学信网帐号并登录。进入报名系统后点击“新增报名信息”,阅读完教育部公告和考试承诺书之后,在招生单位“(10006)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考试方式“其他”行,首先点击“附加材料要求”列的“查看”,阅读附加材料说明,在确认所有附加材料准备好以后,点击“开始报名”并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上报名(生成报名号并成功按时完成网上交费手续视为报名成功)。报名过程中考生须填写通讯地址,该项为考生接收录取通知书、调档函等重要材料的唯一通讯地址,不予修改。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考试费为200元/人,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网上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请考生提前准备:
1.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参照居民身份证照片样式)。文件格式为JPG,大小20K-100K,照片背景为单色(白色、蓝色、红色均可)。
2.硕士学位证书或者硕士学历证书的扫描件。文件格式为pdf,大小不超1MB。
3.身份证扫描件(仅扫描含照片和身份证号码的一面)。文件格式为pdf,大小不超过1MB。
(二)须向学院提交的材料
1.报名信息表、专家推荐意见、成绩单、硕士学生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政审调查表:
(1)完成网上报名后,系统生成的报名信息表,须有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和考生本人签署承诺。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书,须有专家亲笔签名。(点击下载专家推荐书模板)
(3)应届生及我校在学学历硕士研究生考生须提交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往届生须提交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若无工作单位,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复印件,并须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生及我校在学学历硕士研究生考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须复印封面、个人信息页和注册章页),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或者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
(5)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6)政审调查表(点击下载政审调查表模板)。
以上材料须A4纸大小,按照1-6的顺序从上到下装订成册(左侧订两个订
书钉)。请于2018年5月13日下午17:00之前邮寄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主楼D121室,提交的材料应与网上提交的相关附加材料保持一致,一经发现不符者,取消选拔录取资格。
2.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须参加由北航校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向学院提交体检报告。体检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四、学籍学历学位认证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研招办将对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进行严
格审查,有疑问的考生须按要求于复试时向招生学院提交相应的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五、报考及录取类别
考生的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无法更改。
(一)定向就业:被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均不转户口、工资关系、人事档案等,我校不解决住宿,须在录取前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与北航签订相应的定向就业协议书(点击下载定向就业协议书)。现为定向就业的应届毕业(或在读)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的考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北航不承担责任。
(二)非定向就业:被录取的非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转入北航,户口根据学校户口办公室要求办理,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六、毕业与学位授予
根据教研厅[2016]2号文件有关规定,全日制工程博士毕业时,发给注明全日制学习方式字样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时,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82316171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