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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学院招收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03-23     点击: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为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平稳有序,学院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特制订《化学学院招收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结构

为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及调剂工作办法等,并组织实施,规范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学院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长:刘明杰  刘克松

副组长:王广胜 张绍丽

  员:张瑜 孙艳明 李燕 田东亮 赵勇

 书:陈静


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

长:刘克松

副组长:杨青林

员:康建新 陈静

二、复试资格基本线及拟招生人数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和我院安排,我院各专业复试资格线、拟招生人数、具备复试资格考生名单将于3月25日左右在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学院网站,做好复试准备和安排。

相关信息公布前,请考生自行决定是否提前做复试准备。满足我院复试资格线但未按要求提交材料,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注:我院085600材料与化工专业尚有缺额,在一志愿复试结束后接收调剂,具体调剂要求将于3月底4月初通过学院网站公布,并同时在教育部调剂系统发布,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

三、复试资格审查

(一)考生在复试前须准备以下材料

1、一志愿复试通知书(3月22日后于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无须盖章)。

2、考生亲笔签名的2023年统考硕士研究生复试审核材料(详见附件1

3、考生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本人学生证)复印件。

4、现实表现材料(详见附件2),复试时,不仅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还将结合其学习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进行评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或拟录取资格无效。

5、考生本人签字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详见附件3)。

6、应届生需提供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毕业证书须于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7、往届生还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a.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的复印件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b.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需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并需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8、考生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详见附件4

(二)材料提交方式

1.考生务必于202332717:00,将(一)中所有材料电子版(可下载、扫描、拍照,要求清晰、完整)按照1-8的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报考专业-考生姓名-初试总分-手机号,发送至bhhxyjs@buaa.edu.cn(以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接收。

2.考生将(一)中所有材料原件(要求清晰、完整)按照1-8的顺序装订成册(左侧订两个订书钉),并携带身份证原件,按照以下安排提交纸质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现场公布。复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不予进行复试和拟录取。

时间:2023年3月2814:00-15:00

地点:北航沙河校区实验4号楼303

电话:010-61716538

提交的材料及报考信息须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拟录取资格无效。

3、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 号),研究生复试费为100 元。招收2023年研究生复试费收费均采用线上缴费的方式。考生须通过登录学校财务处系统(http://pay.buaa.edu.cn/),在教育缴费中查到027学院统考复试费”项目,进入后输入学院设立的缴费码(027+身份证号)进行缴费。请考生于3月279:00-16:00缴费,未按时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已支付复试费但未参加复试者,不退还复试费。

四、复试时间及方式

复试方式为现场面试,复试时间:2023329日上午8:30具体安排如下:

1、一志愿报考070300化学专业、085600材料与化工专业的考生按照报考专业分为两组进行现场面试。

2、一志愿报考070300化学专业的考生在北航沙河校区实验4号楼206会议室参加面试。一志愿报考085600材料与化工专业的考生在北航沙河校区实验4号楼307会议室参加面试。(进入校区需要刷身份证原件)

3、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前下载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且不私自保存和传播复试有关内容,诚信应试。《诚信复试承诺书》内容须由考生在复试开始时宣读一遍。

4、应急预案:考生遇到特殊情况时,须立即向学院工作小组反映,电话:010-61716538

五、计分及录取方法

复试成绩满分为220分,包括外语、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三部分,复试总成绩低于132分者不予拟录取或拟录取资格无效。复试方式为综合面试,复试专家通过面试,对考生思想政治、专业外语及口语、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逻辑思维、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深度考查。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思政:合格/不合格(考察考生思想品德、政治态度等)

外语:满分70分(考察考生专业外语及口语能力)

专业知识:满分50分(考察考生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综合能力:满分100分(考察考生逻辑思维、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考生总成绩 = 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1、拟录取办法:拟录取时分专业依据总成绩排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拟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初试成绩总分、初试成绩中业务课1和业务课2的成绩之和、初试中外语成绩的顺序,依次从高到低择优拟录取。如有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或有名额追加,学院将依照考生报考专业、总成绩依次递补拟录取。

2、复试结果将于复试后2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公示,请考生关注化学学院网站。

六、注意事项

1、复试时将通过面试,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或拟录取资格无效。

2、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学籍学历有问题的考生被学院拟录取后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审批不通过者不予拟录取或拟录取资格无效。

4复试成绩低于132分不予拟录取或拟录取资格无效。

5、对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学历研究生体检工作标准》,健身状况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拟录取或拟录取资格无效。

6、未按时提交学校或学院所需的有关材料,例如培养协议(仅限于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以及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的考生)、人事档案或毕业证书等,不予拟录取或拟录取资格无效。

7、学院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工作小组进行复议。申诉电话:010-61716538,邮箱:bhhxyjs@buaa.edu.cn。

8、未尽事宜请参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相关规定。

化学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