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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3月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直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3-04     点击:

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直评制度实施办法》(北航人字[2004]15号),我校将于2009年3月初进行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直评工作。参加直评的人员应符合以下两点要求:

1、经院(系)考核同意接收,并已经校人事处批准的人员。

2、经院(系)学术委员会推荐,并已经校人事处批准同意参加直评的人员。

申请者本人必须到场进行答辩(制作PPT),每人陈述15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请各有关单位于2009年3月9日前将参加直评人员的评审材料报学院办公室,联系人孙 也,电话7615。

申请直评人员需上报的评审材料如下:

1、《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份;

2、《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简表(教师用)》一份;

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直评初评汇总表》

4、能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附件材料复印件一份。

5、送外评审材料:正高五份,副高三份。(包括:《专家鉴定意见表(教师用)》、《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简表(教师用)》、代表作(正高3篇,副高2篇))每套送外评审材料都用统一的袋子(北航牛皮纸档案袋)装,并贴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送外同行专家评审材料明细表》(以上表格可以从人事处网站下载:http://rsc.buaa.edu.cn/rscfront/Download.aspx)。

同行专家鉴定今年由人事处统一组织送外评审,院系及本人送审无效。

学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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