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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博士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2-28     点击:

通 知

为保证和提高我校博士生培养质量,更好地执行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基本规定》的要求,切实作到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至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一年。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自2010年1月1日启用新的《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审表》(2004级[含]以前使用)、《研究生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评审表》(2005级[含]以后使用),该表在打印后显示的“填表日期”即为打印当日时间。为此培养处特作如下通知;

1、凡于2009年12月31日(中午12:00)之前完成学位论文开题的博士生务必抓紧时间将学位论文开题的信息录入系统中,同时请教学秘书录入相应的成绩。此项工作于2009年12月31日(中午12:00)截止。

2、2010年1月1日以后进行学位论文开题的博士生,必须在进行开题报告答辩之前将《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审表》(2004级[含]以前使用)或《研究生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评审表》(2005级[含]以后使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打印后交导师签字(非系统打印无效)。教学秘书应及时将开题成绩录入系统。今后从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的该表复印件将作为博士生申请学位论文评阅前审查的材料之一。

上述内容请各院系务必在本周通知到每位博士生导师和博士生,并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研究生培养处

2009年12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