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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学院发展党员程序参考

发布日期:2018-10-30     点击:

 

步骤

个人具体要求

党支部具体要求

注意事项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考察

递交入党申请书

 

接收入党申请书并派人谈话(1

党支部在收到申请书后,应该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对其入党要求给予肯定,介绍党的基本知识,说明入党的条件、要求、程序等,同时对其年龄、入党动机和其他情况进行了解。

建立申请人档案,档案袋贴有材料清单。

参考模板1:入党申请书书写要求

(本人递交的所有入党材料必须是手写)

定期汇报思想(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报党委备案(2

考察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2-3个月后成为入党积极分子(高校青年学生入党原则上采取团向党推优的方式产生人选)对入党动机端正,信念坚定,学习努力刻苦,工作积极认真、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报上级党委备案,并有书面备案材料。

参考模板2:思想汇报书写要求

指定培养联系人进行培养教育、考察

党支部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对其进行培养教育,了解其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定期(每季度一次)与其谈话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附件1: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

参考模板3: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要求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重点考察他们的政治立场、思想觉悟、入党动机等、学习工作表现、组织纪律观念、本人的历史、家庭主要成员及其它社会关系等。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并提出发展对象人选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对于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还应当听取导师、辅导员、班主任等的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提出发展对象人选。

报党委备案后确定为发展对象(3

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的发展对象人选,报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递交自传

参考模板4:自传书写要求  

确定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党支部确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附件2: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  

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如政审回信内容明确无问题,可不用提交政治审查报告;如政审回信内容模糊则需提交政治审查报告作为支撑材料

短期集中培训

安排发展对象参加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组织的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自学,授课,讨论,培训主题由校、院两级共同实施)。

预备党员的接收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集体讨论发展对象是否合格。

对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的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内接到的反映,党组织要进行调查核实,问题性质比较严重、一时难以查实但又不能轻易否定的,暂缓发展;经核实问题严重的,不予发展。

参考模板5:关于拟接收XXX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公示书

报党委预审(4

公示结束合格,并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认为合格的,报党委预审,党委会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党志愿书》。

 

附件3:报送党委预审的材料目录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会后将相关材料报党委审批

经党委预审合同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支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前,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受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应形成并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决议模板见附件13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并将其他相关材料一并报党委审批。

附件4:《入党志愿书》填写规范,

参考模板6: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议程

附件5: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后报送党委审批的材料目录

 

 

 

 

 

 

 

 

 

党委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5

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并将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将审批意见写入《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后一周内,应当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正式党员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由党支部组织

定期思想汇报(每季度一次)

教育和考察

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每季度同预备党员谈话,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提前一个月递交书面转正申请

    对预备党员能否转正,党支部要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  

对拟转正的预备党员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内接到的反映,党组织要进行调查核实,问题性质比较严重、一时难以查实但又不能轻易否定的,暂缓转正;经核实问题严重的,不予转正,并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参考模板7:关于拟同意XXX通知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公示书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会后及时将相关材料报党委审批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会后及时将相关材料报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

附件6:预备党员转正报送党委审批的材料目录

附件7: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议程

党委将材料存档

需要存档的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自传、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党校结业证书和培养考察材料。以及所有带章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