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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16    作者:刘乃鹏     来源:人事处    点击: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2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人函〔202035号)的精神和要求,现就我校做好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重点

 

选拔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高精尖缺”导向,聚焦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注重从“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基础科学研究领域,以及从我国具有比较优势并有望取得重大突破的重点领域推荐人选。

 

二、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19701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与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已经获得国家级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不再推荐。

 

三、推荐程序

 

学院限报1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经学校资格审核、专家评审、学校审定后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组织专家评审后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四、相关要求

 

在推荐工作中,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将有发展潜力和后劲的人才选拔推荐出来。要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综合考虑候选人的论文、获奖、专利、工作经历等因素,杜绝“唯职称、唯学历、唯论文、唯奖项”等倾向,不搞一刀切。各单位要对人选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可靠,不涉及国家秘密。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学校评审用表包括

 

1.《百千万人才工程专家推荐表》PDF扫描版(附件1

 

2.汇总表PDF扫描版(附件2  

 

3.汇总表excel版本(附件2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在320日(本周五)12:00扫下方二维码进行提交。

 

           

 

(二)报送工信部材料

 

经学校评审推荐至工信部的人员需通过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信息采集工具(附件3)填写并提交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相关要求如下:

 

1.推荐人选个人登记表RPU格式电子数据文件(刻光盘),文件名称为候选人姓名。

 

2.推荐人选个人登记表纸质版10份。

 

3.电子数据文件应与纸质表格完全一致,对于弄虚作假或电子数据与纸质材料不一致的,人社部将会取消候选人入选资格。

 

4.报送的申请材料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并提供申报材料的纸质非涉密证明(送审事项保密审查表)1份。

 

【特殊说明】

 

百千万人才国家级人选通知中,已经获得国家级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具体指已入选QRWR的人员,不再推荐。

 

联系人:刘老师 17310977921

 

 

                                     化学学院

 

                                    202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