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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环境学院2012级本科生推免保研工作具体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5-09-19     点击:

为确保2012级学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性,我院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基础上,遵照学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我院推免保研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基本原则

推荐免试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原则;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凡是具备推免资格的学生都可以报名申请参加校内外研究生的推免。

二、推免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当年应届毕业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2、身体健康、符合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3、实践能力较强,实验、生产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合格。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学习成绩优秀

推免保研成绩为前三年本科培养计划中的必修课程算术平均分成绩。根据我院推免生名额,对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与应用化学大类专业分别进行专业排名,按名次推荐。排名在先者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需要签署放弃推免承诺书,成绩不计入推免排名。

(2)德、智、体全面发展,连续两年获得优秀生资格者。

(3)有较强科研能力,冯如杯一等奖的第一作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免:

1、在推荐截止日前受校级以上(含)处分的;

2、有“作弊”记录的;

3、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

4、必修课有2门以上(含2门)不及格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推免及录取资格:

1、推荐后受校级以上(含)处分的;

2、有违法行为,受司法部门处罚的;

3、最后一学年,有一门必修课程不及格的;

4、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或毕业设计(论文)不合格的;

5、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

五、步骤和要求

1、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组,其组成结构是:

组长:化学与环境学院院长

副组长:主管本科教学副院长

成员:书记、副书记、系主任、班主任、辅导员

秘书:本科教务秘书

2、根据学校教务处公布的成绩进行专业排名,按140%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由各专业组织面试,综合考虑专业成绩(70%)和面试表现(30%)确定推免资格人选。

4、由推免工作组进行复查确定推免资格人选,并公示;

5、有推免资格者按规定填写申请材料。

六、附则

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的相关规定,由推免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七、申诉渠道

联系人:冯蕊 82313951fengrui@buaa.edu.cn

化学与环境学院

本科推免保研工作组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