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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环境学院关于研究生申请学位对发表论文的基本要求

发布日期:2010-09-14     点击:

为提高我院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质量,激励研究生原始创新成果提炼,引导和促进研究生高水平学术论文发表,按照校学位办要求化学与环境学院分委员会进行三次研讨,修改意见如下:

一、申请博士学位对发表论文的基本要求

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材料学科与工程学科(含化学学科)

申请者在国内外重要的学术期刊或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在SCIE的Q1区收录刊物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或者发表SCIE论文影响因子累计达到5.0;

2、 发表SCIE论文4篇;或者发表2篇SCIE论文,另外在EI收录源刊物发表2篇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是在国外期刊上公开发表。

3、 对承担重大工程项目等特殊情况,由导师提出书面申请,博士生提交研究成果详细摘要,经学位分委员会委员总人数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通过,发表论文要求:在SCIE收录源刊物发表2篇论文;或在SCIE收录源刊物发表1篇论文,另外在EI或ISTP收录源刊物发表2篇论文。

二、申请硕士学位对发表论文的基本要求

1、基本学习年限2.5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

2、 从2008级开始,硕士学位申请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以北航为第一单位发表SCI一篇或SCIE/EI两篇;②在国内外学术期刊或学术会议上发表1篇论文,并申请授理发明专利1项;③特殊情况需答辩前三个月向分委员会提出申请,获批后方可申请获得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