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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18年研究生(含直博生)的工作办法

发布日期:2017-09-18     点击:

 

 

一、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我院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2复试小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在我院教师中选派,负责确定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主要程序,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长:江雷  副组长:郭林

成员:学位分委员会全体成员

二、学院拟招收推免生名额

类型

专业代码及名称

招收推免生名额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070300化学

15

081704应用化学

6

直博生

080501材料物理与化学

4

0805Z1纳米材料与技术

1

注:我院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均为全日制学习方式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专业基础、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四、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

1、完整、真实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一份。

2、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一份,纸型为A4纸,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3、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一份。

4、近一个月内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或北航校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表(见附件2)一份。体检内容不得少于附件样表所列项目,并且注意须随体格检查表附各种检查的化验单。

5、(如果有)提交本人在学期间学科竞赛、科技活动或其它获奖的证明复印件一份。

6、(如果有)提交本人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技成果的复印件一份。

7 、完整填写《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政审表》(见附件3)、《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见附件4)。

 8、申请攻读博士的推免生(直博生)须提交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见附件5)。

五、申请、复试及录取流程

1、申请

申请者关注学院网站相关的通知,向我院提交上述申请所需相关材料。即日起接收材料,寄达北航化学学院办公室(北航新主楼D121房间),接收材料的时间截止到2017108号,复试时间暂定1013号之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北航化学学院网站。电话:010-82316171,邮编100083,或送到北航新主楼D121房间,请在信封封面上注明“2018年研究生推免资料——学生本人所在学校及姓名

2、复试

1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者各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通知具体复试安排。

2复试形式为综合面试,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相关实验技能及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学术思想和创新意识;外语水平;对本学科前沿了解程度,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

3)复试过程中对考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

4)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申请者复试时须交纳复试费100/人。

复试成绩低于180分,不予录取。

3录取

1复试结束后,学院公布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的学生需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支付、填写志愿等步骤,网报志愿应与提交的纸质材料一致。

2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学生发放待录取通知。在系统中收到待录取通知的学生,务必在学院要求的截止日期前登录系统点击“确认”,否则我院将取消该生的待录取资格,并相应依次递补录取其他学生;考生一旦接受待录取通知,则不可再接受其他志愿的待录取通知,也不用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招生考试,否则该生的推免生录取资格将被取消,而列为统考生。

六、其它说明

1)我院接收推荐免试生,研究生阶段学习方式一律为全日制学习。

2)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3)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实,即刻取消申请人推荐免试录取资格。

4)申请者须及时浏览“推免服务系统”、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化学学院网站公布的有关通知,务必保证“推免服务系统”网上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正确,并保持手机畅通。

5)所有资料均不退还。

6)根据申报情况,可能会有其他批次的复试通知,请关注化学学院网站。

7)北航本校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也须按照上述要求进行。

8)未尽事宜遵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相关规定。

9)学院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受理申诉和投诉联系电话:010-82316171